【服务企业直通车】
为企业发展护航 为经济增长助力
——市税务局就惠企政策答记者问
记者:王静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税务局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实施,让企业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的改革红利,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发展赋能加力。近日,市税务局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一些大家比较关注的惠企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否能继续享受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问:最新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问: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发动“引擎”再启航 占领发展新高地
——海港经济开发区就惠企政策答记者问
记者:刘建楠
为深入推进海港区“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工作,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海港经济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问题进行解读和阐述。
问:作为秦皇岛主城区经济发展的“引擎”区,近年来,海港经济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哪些新动作?
答:近年来,海港经济开发区不遗余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撑,累计投资40多亿元,建设兴澄路、兴民街等园区道路30余条;建设变电站、垃圾运转站等公用设施19座,水、电、暖、气、讯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备。
目前,杜庄片区正在加快兴民街东西延伸、兴澄路建设进度,污水管网一期等配套管网建设正在同步实施;北部片区准备启动北港大街东延伸工程,实现与临港产业腹地延伸的有效衔接;启动西港路北延伸(跨高速桥)道路工程、韩庄片区电力拆改工程,逐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同时,加快旧村改造进度,完成韩庄片区土地征收,推进新庄、涂庄、腰占庄、四合庄等村剩余土地房屋征收;着力加快与中铁25局合作进程,推进剩余村庄拆迁改造进度,盘活土地资源。
问:在政策要素保障上,海港经济开发区有什么新进展?出台了哪些政策?
答: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海港经济开发区产业资源,提出了建设“六大产业集群”和“六大服务业基地”的目标;针对玻璃、光伏、节能环保等六大产业,逐项出台发展方案,海港区财政每年列支6000万元作为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发展。同时,出台了关于人才引进、扶持数字经济、网红经济以及支持本地企业转型升级等若干措施,从制度层面引导相关产业实现聚集发展。
问:海港经济开发区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哪些成绩?在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发展上,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答:海港经济开发区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经过几年努力,现已拥有国家级玻璃工业设计中心1个、国家级玻璃检测中心1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个、省级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98个,科技领军企业12个、高新技术企业52个。
在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发展方面,海港经济开发区力求用足用活各类政策,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紧盯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确保在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和平台争取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为项目企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主动帮助企业申报各类奖补项目。
2021年,我区为博硕光电、长城玻璃、傲森尔、晟成科技等20多家企业,争取省级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等专项资金;指导长城玻璃、天恩帐篷等5家企业开展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完成4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组织企业参加校园招聘、网上平台信息发布、政银企对接活动,有效解决了企业“招工难”等问题。同时,我们参与并组织知识产权服务进园区活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与各企业的对接。
来源:秦皇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