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客户哈女士于2016年8月由丈夫刘强为自己投保一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6080元,交费期20年,已交费6年,共交费36480元。哈女士于2022年3月31日在家中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身故。客户家属于2022年4月13日向我公司柜面提交理赔手续,柜面理赔人员收到理赔资料后,迅速进行系统立案,经与省公司沟通,对此件理赔快速审核、结案,于4月14日完成这笔理赔款的结案付费工作,赔付身故保险金240000元。
保险不能改变生活,但可以防止生活被改变,它是减少意外和疾病损失,转嫁风险的最好方式,生活困难时雪中送炭,生活美满时锦上添花。我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国寿的理赔效率,把爱与保障传播到客户手中,助力国寿品牌,我们在行动。中国人寿,相知多年,值得托付。(李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