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毕某某等4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在该院听证大厅组织公开听证,以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凝聚在全社会打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工作力度,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堤坝。
王某某、毕某某等犯罪嫌疑人自2021年以来,非法销售含有西地那非的所谓保健食品,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潜在威胁。鉴于其主动认罪认罚、销售数量较少、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等因素,经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联席会研究后,拟对本案6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待公开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的意见后再作决定。
在分别听取了办案检察官对4起案件的情况介绍和办案人员的释法说理后,受邀参会的9位听证员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各自发表了意见,与会的侦查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分别表达了各自的看法,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结束后,在四楼小会议室还就对6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后的行政处罚问题与侦查机关、市场管理部门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