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牢守生物安全底线,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大城县组织开展《生物安全法》培训活动)
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颁布,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则,完善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了各类具体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是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认识与掌握,大城县各实验室单位响应上级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对《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专题学习。
通过本次培训,工作人员对什么是生物安全、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公共卫生与生物安全的关系、医疗废物分类和注重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等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