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反疫情封控规定私自外出,高阳三人被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处在关键时期,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防控工作。然而在这关键时期,仍有个别人对防疫规定置若罔闻,触碰法律红线。近日,高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违反疫情封控规定案件,分别对三名违法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4月9日,高阳县正处于县域防疫封控阶段,所有人员保持居家,14时许,徐某、杨某、覃某三人因在家觉得无聊,未经批准便私自外出游玩,并在经过村口卡口,卡口值班人员要求登记身份信息时,填写不实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高阳县公安局对徐某、杨某、覃某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