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在线开庭进行到底】疫情期间巧执行 线上和解促履行)
疫情防控期间,霸州法院全面开启“无接触”执行模式,充分借助电话、微信、网络查控等线上方式,努力促成案件和解和当事人自动履行,依法保障特殊时期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蔡某华与俞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蔡某华与俞某系业务关系,俞某购买蔡某华的密度板。截至2021年3月27日,俞某下欠蔡某华密度板款142460元。蔡某华多次催要,俞某都以种种理由拒付。蔡某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我院起诉,经审理,判决俞某给付蔡某华货款14246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俞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蔡某华遂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接到该案后,执行法官刘贺强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与被执行人俞某联系,先后多次劝说俞某尽快还款。另一方面多次线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但前期进展并不顺利,俞某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钱还款。直到4月1日,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俞某银行卡有一笔6万多的存款,随后执行法官刘贺强联系到俞某,从为人诚信出发,告知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俞某同意和蔡某华协商和解。随后,执行法官刘贺强通过微信添加蔡某华和俞某,被执行人俞某表示可以分5期向蔡某华汇款,在还款期限内如有能力可以提前还款。蔡某华表示自愿放弃利息,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以终结执行方式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