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示曝光】清明假期查酒驾吗?武邑交警:严查!)
武邑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在辖区乡镇道路开展夜查酒醉驾行动。20时4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T***30小型轿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靳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当民警询问为何酒后驾驶时,靳某表示,自己只喝了一杯白酒,考虑到家就在附近,而且自己也没喝多少,头脑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刚开出来就被交警查获。
经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鉴定,驾驶人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1.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靳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靳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