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各县(市、区)陆续公布了来、返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在到达交通站所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同时,也公布了核酸检测点的地址、联系电话,以下内容由“沧州本地宝”整理汇总,“沧州疾控”补充。
运河区
一、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沧返沧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区在全区共设置9个24小时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地址一:运河区朝阳大街二医院体检中心院内
值班电话:2078318
负责人:路炳通
联系电话:18031785861
联系人:张 琦
联系电话:18031782752
地址二:运河区浮阳北大道50号(小王庄镇卫生院)
值班电话:18732766021
负责人:徐 庆
联系电话:13653270200
联系人:刘艳丽
联系电话:18732766021
地址三:运河区黄河西路17号(南陈屯镇卫生院)
值班电话:18631770999
负责人:王 涛
联系电话:18631770999
联系人:赵 艳
联系电话:18713610904
地址四:运河区浮阳南大道原十中院内(西环中心)
值班电话:2130961
负责人:周 伟
联系电话:15511776622
联系人:姬晓环
联系电话:13831706925
地址五:运河区光明街2号(公园中心)
值班电话:13231727715
负责人:杨会占
联系电话:13833755400
联系人:刘 璐
联系电话:13603170214
地址六:运河区金鼎领域小区东门北侧(金鼎社区)
值班电话:2167771
负责人:唐淑芬
联系电话:15903175776
联系人:孔 彦
联系电话:18631797086
地址七:运河区顺河路45号(市场中心)
值班电话:3041308
负责人:刘 然
联系电话:18031710789
联系人:马 丽
联系电话:18231707770
地址八:运河区黄河路7号(南湖中心)
值班电话:18333700220
负责人:王家丽
联系电话:13011993869
联系人:王元平
联系电话:18730796660
地址九:运河区水月寺大街大化医院院内(水月寺中心)
值班电话:15383970009
负责人:王 静
联系电话:13315702933
联系人:冷 雪
联系电话:13315702971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运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新华区
一、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到达交通站所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沧返沧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区在全区共设置12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向下滑动查看更多)
地址一:沧州市人民医院(清池北大道7号) 值班电话:0317-3521004(全天24小时)
地址二: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院区(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北大道17号)值班电话:0317-2179220(全天24小时)
地址三:沧州玛丽亚妇产医院(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中路83号)值班电话:18633701020(上午8:00-晚20:00)
地址四:沧州大医云佐使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沧州国际五金汽配城希尔顿酒店北侧大门口) 值班电话:0317-3013168(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址五:沧州大医云佐使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沧州火车站广场) 值班电话:0317-3013168(全天24小时)
地址六:沧州狮城百姓健康医院(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商业广场5号楼) 值班电话:4000317130(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地址七:新华区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沧州市交通南大街18号) 值班电话:0317-3019190(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址八:新华区建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沧州市交通北大道三里家园2号商业综合楼) 值班电话:0317-3031657(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址九:新华区道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沧州市千童北道19号) 值班电话:0317-3568234(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址十:新华区东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沧州市南环东路百合世嘉南门)值班电话:0317-7971202(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址十一:新华区南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沧州市交通南大道交东路6号)值班电话:0317-3037489(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址十二:新华区小赵庄乡卫生院(沧州市解放东路93号)值班电话:0317-3075778(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沧县
一、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沧返沧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全县各乡镇共设置20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图片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河间
一、所有来河返河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河返河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河返河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河返河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河返河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市在全市各乡镇共设置24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图片
图片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间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盐山
一、所有来盐返盐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盐返盐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盐返盐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盐返盐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盐返盐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全县各乡镇共设置15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图片
图片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盐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南皮县
一、所有来南返南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南返南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南返南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南返南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南返南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城区和各乡镇共设置11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图片
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皮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孟村
一、所有来孟返孟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孟返孟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孟返孟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孟返孟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孟返孟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共设置8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地址一:朝阳大街全民健身馆便民核酸采集点工作时间:8:00-20:00联系方式:0317-6012123
地址二:孟村回族自治县医院核酸采集点联系方式:0317-6012123
地址三: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县中心卫生院联系人:韩来营 联系方式:13383077159
地址四:辛店镇卫生院联系人:寇春博 联系方式:0317-681312
地址五: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卫生院联系人:张兴强 联系方式:13333178060
地址六:孟村回族自治县牛进庄乡卫生院联系人:张国镇 联系方式:13633379222
地址七: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张秀华 联系方式:13131744433地址八: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卫生院联系人:吴洪强 联系方式:18832729118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孟村回族自治县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吴桥
一、所有来吴返吴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吴返吴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城区)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吴返吴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吴返吴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吴返吴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全县设置11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图片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吴桥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海兴
一、所有来海返海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就地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海返海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海返海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海返海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海返海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共设置11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图片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兴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东光
一、所有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后,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东光返东光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在县域内共设置11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图片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肃宁
一、所有来肃返肃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肃返肃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社区)公布的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肃返肃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肃返肃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肃返肃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全县共设置11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其中肃宁县体育馆采样点(原县医院采样点)和肃宁县疾控中心采样点为24小时采样点,其余采样点采样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一)肃宁县体育馆采样点(原县医院采样点)(24小时)地 址:肃宁县体育馆西广场负责人:张丽巍 联系电话:15132788682联系人:许宁宁 联系电话:15076777466
(二)肃宁县疾控中心采样点(24小时)地 址:肃宁县卫生健康局西行50米路北负责人:李代壮 联系电话:13582744449联系人:杨欣欣 联系电话:15373305535
(三)师素镇卫生院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师素镇南答村负责人:冯建珠 联系电话:13731725806联系人:魏振华 联系电话:15512889869
(四)窝北中心卫生院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肃献路窝北村北负责人:张 萌 联系电话:17732399901联系人:杨路路 联系电话:5066120
(五)万里中心卫生院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万里镇官厅村负责人:田聚业 联系电话:18733039229联系人:马啸天 联系电话:17631880332
(六)梁家村中心卫生院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梁家村镇梁家村负责人:闫学工 联系电话:13930788248联系人:黄盼霞 联系电话:13131711353
(七)河北留善寺镇卫生院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河北留善寺镇河北村负责人:王 辉 联系电话:15690277759联系人:李伯宁 联系电话:15631734997
(八)邵庄乡卫生院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邵庄乡邵庄村负责人:王永红 联系电话:13785783379联系人:董建宁 联系电话:15831704380
(九)尚村中心卫生院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尚村镇翠微路负责人:邱孟雄 联系电话:18303299959联系人:齐艳华 联系电话:13784741509
(十)付家佐镇卫生院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付家佐镇付家佐村负责人:王 红 联系电话:13111710506联系人:田秋锦 联系电话:18632772605
(十一)肃宁县妇幼保健站采样点地 址:肃宁县石坊东路妇幼保健站负责人:杨慧聪 联系电话:15383879520联系人:杨素华 联系电话:15028633386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肃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任丘
一、所有来任返任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任返任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周边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任返任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任返任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任返任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市在全市共设置13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1、华北石油管理局总医院
时间:24小时
联系电话:0317-2728973
2、任丘市人民医院
时间:24小时
联系电话:0317-3377820
3、任丘市中医院
时间:24小时
联系电话:0317-2262883
4、华油中医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781714
5、任丘友谊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373161
6、任丘城东三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651876
7、任丘康济新图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5592715
8、华北石油井下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739374
9、任丘益民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832884
10、任丘法医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369170
11、华北石油油建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594582
12、华北石油二部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789741
13、石化公园便民采样点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15076747725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任丘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泊头
一、所有来泊返泊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泊返泊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附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泊返泊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泊返泊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泊返泊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市在全市共设置17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图片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泊头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黄骅
一、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沧返沧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市城区共设置5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
地点一:黄骅市人民医院院内采样点联系人:田丽梅 联系电话:5223329
地点二:黄骅市中医医院联系人:胡淑英 联系电话:5238809
地点三:黄骅市便民采样点(文星湖公园东门) 联系人:董永亮 联系电话:13831710766
地点四:黄骅开发区博爱医院联系人:杨雅轩 联系电话:18632729789
地点五:黄骅神农居医院核酸检测点联系人:纪执军 联系电话:13930793294
各乡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在属地乡镇卫生院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黄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献县
一、所有来献返献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或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献返献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主动到离居住地最近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位置附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献返献人员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献返献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务必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献返献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全县共设置8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如下:(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24小时核酸采样点:
地址一:献县东环路西侧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东侧核酸采集处(献县人民医院) 值班电话:0317-4602605负责人:王晨迪
地址二:献县燕京大道32号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西侧核酸采集处(献县中医医院) 值班电话:0317-4622660负责人:聂金金
地址三:献县献王路58号院外(献县疾控与控制中心) 值班电话:0317-4620982负责人:李慧聪
工作时间核酸采样点:
地址四:献县淮镇北街村(献县淮镇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4506191 0317-4400120负责人:李炳亮
地址五:献县商林乡商林一分村(献县商林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4661634负责人:李俊乐
地址六:献县陈庄镇府前街12号(献县陈庄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7597988负责人:边文辉
地址七:献县西城乡西城南村(献县西城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4495014负责人:常玉良
地址八:献县陌南镇陌南村(献县陌南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4517003负责人:巩继昌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渤海新区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沧返沧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沧返沧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区在全区共设置3个24小时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往下滑动查看更多):
(一)渤海新区港城区
地址:渤海新区港城区兴民街中段老地税局后院广场
值班电话:0317-5811692
(二)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
地址: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商贸街南端中捷医院南院核酸采样点
值班电话:0317-5687512
(三)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
地址: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南大港医院兴港路西侧南环路南侧核酸采样点
值班电话:0317-5910542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沧州渤海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高新区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 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沧返沧人 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 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街 道)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 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 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 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 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 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 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沧返沧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 提高检测效率,我区在全区设置1个24小时核酸检测采样点, 具体为:
地址:沧州高新区武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东行250米路北
负责人:王其红 联系电话:18031785003
联系人:孙铭冬 联系电话:18031782366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 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 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沧州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