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惩!一男子“任性”散布封城谣言被白沟新城警方抓获)
谣言比洪水猛兽更可怕!
大家在疫情期间一定要遵守防护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切勿造谣、传谣、信谣!
近日,一男子因在网上编造、发布涉疫谣言被白沟新城警方抓获!
警情播报
近日,一男子为“博人眼球”,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肆意在网上编造、传播白沟因疫情要封城的谣言,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4月1日,白沟新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4月1日白沟又开始封城了”的谣言”。该短视频发布后被迅速转发流传,造成了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网安大队和高桥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最终将违法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经查,刘某为吸引网民眼球,博取关注度,于4月1日通过手机拍摄一段视频后,随意编造了其中涉及的人、地信息,未经任何官方查证便将谣言信息发布至某短视频平台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防疫工作相关规定,被白沟新城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特别是涉疫情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