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形成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区范围内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应接未接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到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遇有禁忌症、影响接种的急重症等情况,由本人或家属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向单位或村(社区)主动报备,接种其他疫苗的要主动调整两种疫苗接种时间,错开禁忌期,做到到期即接。
二、我区范围内各类公共场所,特别是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影院、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洗浴、KTV、酒吧、银行、药店、游乐场所、政务服务中心等要查验到点到访人员的疫苗接种情况,凡达到条件应接未接人员,要登记其姓名、电话、现住址等详细信息,并第一时间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供服务,引导帮助群众完成接种。
三、凡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首针及到期未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的目标人员,在我区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若按要求及时接种首针和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的,可酌情减免相关费用。
秦皇岛市抚宁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