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门办政法 | 桥西检察:公益诉讼亮剑盗版"冰墩墩")
随着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火遍国内外,最疯狂时甚至出现“一墩难求”的局面。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许多盗版商家开始浮出水面,冬奥吉祥物钥匙链,冬奥会纪念币、纪念章……盗版周边产品层出不穷,那么问题来了,未经授权销售冬奥会相关元素产品是否可以?答案当然是不可以!上述行为可能涉及侵犯知识产权。
近日,桥西区检察院依托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官联络室,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协作配合,联合开展了涉奥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联合检查组通过对辖区内桥西大市场、武城街批发市场、公园路市场、金鼎市场等多家大型市场和多个小商店的走访检查,发现有多个商家在无奥运商标及吉祥物特许的授权下,售卖奥运吉祥物以及印制有奥运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形象的钥匙扣、脚垫、童装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当场扣押了“冰墩墩”钥匙扣60个、“冰墩墩”、“雪容融”脚垫97张、“冰墩墩”衣服50件,并对涉案物品进行了销毁。在查处的同时,联合检查组也在积极向商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通过这次涉奥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大大打击了市场上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的嚣张气焰,推广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宣传,提高了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促进了市场秩序的规范,有效维护了张家口奥运之城的形象。
检察官提示
制售盗版“冰墩墩”,违法!
冰墩墩,属于卡通的美术形象。在法律上是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个人出于玩乐,在家里制作或者对冰墩墩的形象进行二次创作,发发朋友圈、微博、抖音等,仅仅是用于欣赏的,并有助于冰墩墩形象的传播,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构成侵权。
然而,如果你所做的冰墩墩是用于商业经营,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这种情况都可能触犯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如果有人制售盗版“冰墩墩”玩偶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达到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检察机关将以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