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交通运输局
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疏解大型车辆停车场的通告
城区内各大型车辆停车场:
按照《盐山县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盐办字〔2022〕5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疏解大型车辆,优化城区交通环境,经盐山县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盐山县交通运输局、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盐山镇人民政府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城区内大型车辆停车场进行疏解。城区内大型车辆停车场经营业主及运营企业必须在2022年7月底前关停,继续经营的企业结合自身规模制定外迁方案报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备案,确保疏解到位。
自2022年8月1日起,各类大型车辆在非允许时间段一律不得在城区内穿行和停靠,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特此告知。
盐山县交通运输局
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