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处罚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有些驾驶人被查处了一次又一次,殊不知二次酒驾处罚更严重!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枣强交警加大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2年3月20日,在夜查酒驾行动中查获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晚22时15分许,杨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过对其进行快速酒精测试,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后经询问,驾驶人杨某中午喝了白酒,晚上驾驶车辆外出,被枣强交警大队查获,据杨某交代,其之前也因酒驾被处罚过。
经查询杨某在2021年1月28日曾因酒后驾驶被景县大队查处,如今第二次因为同样的原因又被交警查获。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值为45mg/100ml。杨某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杨某将处以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的严厉处罚!
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再次酒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敬畏法律,酒后禁驾,执迷不悟,不思悔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