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若不廉洁自律、不自制,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仍会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当前,有的干部觉得高压之下“出头鸟”当不得,就做起了“钻地鼠”、玩起了“变形计”,有的党员干部不严格约束自己,吃了“不该吃的饭”,一步步走向深渊。笔者认为,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根本原因是在思想根源上出了问题,没有形成律己自制意识。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廉洁自律,筑牢纪律红线是十分必要的。
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总书记各项论述,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同时,要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工作职责相匹配,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牢记宗旨意识。权力是组织和人民赋予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全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按照党纪当归,找准自己的工作方位,始终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融入到生活的每一天,倾注于每项工作,兢兢业业地做好服务工作。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廉洁自律,筑牢纪律红线,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新时代伟大工程贡献力量。(供稿人: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