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无证驾驶还是驾驶报废车上路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但是,就是有极个别人员胆大妄为竟将这些错误统统犯了个遍。
为了营造道路安全、畅通和有序的交通秩序环境,在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衡水交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加大对无牌无证、酒后驾车、报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月21日,查获一例无证驾驶报废拼装货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2时54分许,冀州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东湖大道巡查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拼装大型货车在道边停着,而且该车车身整体较为破旧,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拦停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人未能提供合法的驾驶证跟行车证,经现场核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得出:驾驶人魏某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立即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将该违法车辆及驾驶人魏某带至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在进一步对车辆登记信息核查时发现,该车已达报废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魏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一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