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与韩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开庭!”随着刘振华法官一声宣布,3月10日上午九点,沧州新华法院通过网上开庭审理了疫情后的第一个民事案件。
随着沧州市疫情紧张形势加剧,疫情防控部门组织全市居民居家隔离进行核酸检测。新华法院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对机制及时应对,为干警开具工作证明保障通行,要求干警针对突发疫情及时作出工作调整,并积极组织干警辅助社区做好居民区疫情防控值岗工作。接到通知后,刘振华法官按照市防疫要求第一时间赶到单位,查询整理近期即将开庭审理的案件,即刻调度团队成员,安排到岗书记员立即告知当事人目前沧州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并征求当事人意见,询问是否可以在原定时间进行网上开庭,对需延期开庭的案件重新排期并通知当事人;安排居家隔离办公的法官助理,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做好文书撰写、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审结案件两不误。书记员刘鹏负责本团队的庭前准备,开庭记录等工作,在突发疫情后积极奔赴第一班疫情防控岗,辅助丽水社区防疫工作,测温、询问、查询出入人员行程,值岗结束后立即回到单位,致电当事人,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开庭事宜,尽力协商在原定时间内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开庭。王某某与韩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系小额诉讼案件,经反复沟通,双方表示疫情突发可以理解,网上开庭方便快捷,同意法院的安排。3月10日上午九点,刘振华法官和书记员刘鹏共同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原、被告双方上线调试完毕后,顺利进行了网上开庭审理。
疫情突发,防控责任重大,而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样重要,战疫当下,案件审理工作亦不能停歇。刘振华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利用网上开庭避免了案件的推迟审理,确保了部分案件的及时审结,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疫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