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公安局
关于广泛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非法猎捕、杀害、运输、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2、以饲养宠物、人工繁育为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3、采用枪支、铁夹、猎套、网捕、电击、炸药、投毒、火攻、烟熏、掏窝、围攻、夜间照明等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备注:河间市全境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
4、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非法食用、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5、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1、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到当地派出所或河间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进行报案,报案电话:0317-5588387。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如实举报、检举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对提供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协助公安机关直接破案的,视情给予相应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举报内容和事项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间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