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 全国优待证来了!桥东区开始分批次预约办理)
桥东区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公告
桥东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我区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符合申领优待证人员范围
(一)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生前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能申领优待证。
二、办理时间:由于疫情原因,考虑到人员限流,我区实行分流分批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如下:
1、2022年4月15日前,先行对桥东区户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展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试点工作。
2、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5月5日对桥东区户籍选择再就业岗位退役军人开展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
3、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10月31日对桥东区户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根据疫情情况由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分村(社区)、分人员类别全面展开办理。
三、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此次优待证办理实行分流分批预约制,为避免现场拥挤,请广大退役军人提前拨打户籍地乡镇(街道)联系电话,预约办理时间。未预约成功请您耐心等待,请不要前往办理乡镇(街道)造成聚集。前来办理的退役军人要按照我区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出现发热、干咳等任何疑似情况的,请您暂缓办理。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向桥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也可关注“张家口桥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众号进行详细了解。
桥东区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胜利北路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0313—2220119
地址:桥东区林园路42号(消防队旁院内)
微信公众号:红色胜办
红旗楼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0313—5902427
地址:桥东区胜利中路51号红旗楼街道办事处
微信公众号:红旗楼街道办事处
五一路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0313—2318005
地址:桥东区东建街11号五一路街道办事处
微信公众号:文明五一路
工业路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0313—2569924
地址:桥东区钻石北路保利中央公园北门22号楼
微信公众号:桥东工办
花园街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0313—2083758
地址:桥东区木业街6号花园街街道办事处院内平房
微信公众号:奋进花园
姚家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0313—5800424
地址:桥东区姚家庄镇人民政府
大仓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0313—5980623
地址:桥东区大仓盖镇人民政府
东望山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电话:0313—7061566
地址:桥东区东望山乡人民政府
备注:张家口市桥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3-5905536。
附件:1、申领优待证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2、申领优待证步骤和申领方式
附件1
申领优待证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退役军人:1.身份证;2.户口簿;3.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5.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1.身份证;2.户口簿;3.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4.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5.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 (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 (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电子照片要求:1.参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执行,申请人不着制式服装;2.像素:352像素(宽)*440像素(高);3.分辨率:300DPI;4.格式:JPEG;5.大小:20K-50K。(建议使用优盘或光盘拷贝原照片,以免更改照片格式)
附件2
优待证申领步骤
第一步:优待证申请前,申请人应先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申请人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省份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申请河北省发放优待证的需提供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优待证。
优待证申领方式
(一)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后提出申请。
(二)入户办理。对年老体弱、残疾行动不便的对象或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可以向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