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核定社保费的通知)
固安县各参保单位:
受疫情影响,我县执行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由于遵从社区规定居家隔离导致2022年3月份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能及时核定缴费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按以下方法在四月申报期内进行补缴核定。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及时申报的将在月底由系统统一核定,如有人员增减变化可于2022年4月申报期内进行补退操作。
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缴核定具体流程如下:
1、如2022年3月份参保单位存在人员变化,在单位职工增减模块对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进行增减,注意要以员工入、离职日期填写参、停保日期。工伤保险由于险种的即时性,不允许申报往期参保人员的增减业务。
2、点击“首页--业务办理--缴费核定--单位补缴核定模块”。
3、需要进行补缴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此模块中分别核定,以下以企业养老保险为例:点击“核定” 按钮。
4、在新打开的界面输入“补缴开始月、补缴终止月”,注意开始月、终止月一般是同一月份。确定好月份后点击核定按钮。
5、特别注意:CA单位的人员增减、补缴核定业务为即时业务,补缴核定成功后,打印业务单,到税务缴费即可。非CA用户单位需要打印业务单到经办窗口受理审核,再到税务缴费。
6、2022年3月份缴费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31日,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缴费的参保单位申请延缴等相关问题,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