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车,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这个代价有点大!为进一步巩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衡水交警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切实加大酒驾违法整治力度。近日,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月17日下午冀州交警在东湖大道治超站附近设卡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L****7轻型仓栅式货车车胎下压严重,有超载嫌疑,于是将该车拦停后引导至治超站过磅称重。在核实驾驶人装载情况时,民警发现驾驶人说话有酒精气味,遂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查结果为39mg/100ml。随后,经对车辆称重核实,该车核载1580千克,实载3960千克,超载率100%,属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后经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系统查询,驾驶人葛某某,驾驶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据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葛某某在凌晨自己在停车场休息时喝了点酒,感觉下午已经没事了,便“大着胆子”开车,结果被查获。
最终,冀州交警对葛某某因超载且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6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葛某某这时才真正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便不断地向民警求情道:“我是开货车送货的,养家糊口不容易,我也知道酒后开车不对,请你们多罚些钱,从轻处理,就别吊销驾驶证了。”然而,法不容情,葛某某不得不为他的这点“解压”酒行为买单,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