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冀州区“创城有我、文明养犬”城市养犬管理专项行动的要求,区公安局充分利用一早一晚遛犬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加大对小区、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巡查,对遛犬不拴绳、无证养犬、超限量养犬、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行为依照《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截止到3月19日,现场批评教育不文明养犬行为30人次,责令限期办理犬只登记12起。
3月15日冀州镇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巡查
责令限期整改5起
3月16日冀州镇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巡查
3月16日市区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巡查
3月17日冀州镇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巡查
3月17日市区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巡查
3月18日冀州镇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巡查
责令限期整改2起
3月18日市区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巡查
3月19日治安大队开展文明养犬巡查
责令限期整改5起
在此,区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养犬从我做起,做文明养犬人,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