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秩序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即将实施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宣贯普及,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保障辖区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桃城区分局河东所对河东片区的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专项行动,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保障辖区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现场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销售的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明确标有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有销售经抽检判定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并通过“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监管人员对《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实施)进行宣贯普及,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