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阳县公安局关于广泛征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线索的通告)
高阳县公安局关于广泛征集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线索的通告
高阳县公安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参与热情,确保全县药品安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妨害药品管理等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戓者功能超过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药品犯罪。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312-6622840
高阳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