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安战疫】隐瞒行程未报备,苏桥镇两村民被依法行拘)
2022年03月20日10时许,文安县公安局苏桥派出所接苏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文安县苏桥镇团结村村民王某某(男,40岁,苏桥镇团结村村民)、张某(男,33岁,苏桥镇团结村村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回村未向团结村村委会报备。苏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将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张某依法传唤至苏桥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张某两人如实交代了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分别在2022年3月18日、3月19日未经团结村村委报备批准,从霸州市东杨庄乡返回苏桥镇团结村的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张某的行为对我县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王某某、张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现两人已落实居家隔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