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22年3月15日上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阜城县就地召开续会,副县长、公安局长、交安委主任刘军庭就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特别是范晓军副市长讲话要求,扎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充分认清当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任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十四五”关键之年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刘军庭同志指出,今年是党和国家的政治“大年”,党的二十大将隆重召开,也是推行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的关键之年,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拱卫首都安全,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护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开启新征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
刘军庭同志要求,要坚持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深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公路安全风险防控和交通安全基础提升,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确保实现“四个全面下降、两个明显减少、一个坚决杜绝”目标。要坚持协同联动,认真落实《阜城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阜城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阜城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共同体。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出台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依法严格生产销售、依法严格登记通行管理、依法严格停放充电管理、依法稳妥淘汰在用非标车辆”等方面要求,统筹安排好专项治理,组织好集中登记,落实好常态管理。
刘军庭同志强调,新形势需要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相关部门要把保持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一项硬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全力保障,硬起手腕、下定决心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经济强县、平安阜城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