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北县人民检察院选聘听证员公告)
张北县人民检察院选聘听证员公告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现面向张北县辖区范围内公开选聘20名听证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范围
听证员人选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学者、街道社区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公益组织志愿者、行业协会等组织人员中选聘产生。
二 选聘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文化水平;
5.自愿担任听证员,服从本院听证工作安排并经考察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行政或者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 听证员职责与义务
1.被选聘的听证员受邀参加本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2.听证员依法享有参加听证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听证义务,遵守会场纪律,保守秘密,秉公判断,不得徇私枉法。
四 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一2022年4月6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任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自行到张北县人民检察院一楼案管大厅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并符合防疫要求。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聘听证员推(自)荐表》,自荐报名的提交自荐意见,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填写推荐单位意见。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一式2份;
(2)一寸照片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报名者对提交的学历、户籍、推(自)荐表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 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张北县中都大街15号一楼案管大厅)
联系电话:0313-5219853
张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