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欲占为己有,行不行?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然而,在一些人的观念里,捡到的东西即“无主”物,谁捡到就归谁。但是一条法律和道德上的底线仍然是清晰而不容跨越的,那就是拾物者有义务归还失物。
近日,在辖区港口医院就发生了一起“顺手牵羊”捡手机的事儿……
“我的手机还可以打得通,但一直没人接电话……”3月16日11时许,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临港治安派出所值班民警高源泽接港口医院职工张先生报警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将手机丢失了,手机中存储着许多重要的资料。发现手机不见后,自己多次拨打电话,可以打通却无人接听,情急之下便向警方寻求帮助。
接警后,民警郑扬峰、高源泽立即赶赴现场,向失主了解具体情况,迅速展开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事情的脉络慢慢变得清晰起来。原来,张先生上班将车停到停车场,下车时手机不慎掉落,而张先生并未注意到这一点,便离开了现场。
5分钟之后,一名戴着口罩的男子经过停车场时,发现了遗落在地上的手机,将手机捡拾起来驾车匆忙离开。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依托智慧警务,仅用30分钟便精准与捡拾手机人员取得联系。据该名男子交代,自己无意间发现了地上的手机,见四下无人,将手机捡拾起来带走了。捡拾到手机后,男子的内心很忐忑,期间,手机曾多次响铃,奈何不是自己的手机,男子便充耳不闻,想着自己一没偷二没抢的,打算将这部手机占为己有。
在民警的规劝下,男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后来到派出所将手机归还失主。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机,张先生不停地向民警表示感谢,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港航公安局临港治安派出所将始终牢固树立民意引领警务理念,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辖区单位和职工群众满意度,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用心用力用情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在此,港航公安呼吁广大群众: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拾到物品后最好是原地等待失主或交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切勿“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