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严查各类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3月3日,枣强大队查获一起准驾车型不符且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53分许,执勤交警在武馆路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李某称未携带。通过查询,发现驾驶人李某之前持有重型大货车A2证,现在A2证已被降为C1证,李某称因超吨违法行为被扣分降级。
让执勤交警震惊的是李某的驾驶证曾因多次违法,竟已累积计分109分,并且驾驶证因超分被扣留,执勤交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李某因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车型、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记12分、扣车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要持有相对应的驾驶证,准驾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仅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