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午,张女士与儿子来到工行邢台团结支行办理遗产继承,该行柜员、网点负责人认真核实客户身份及公证书等资料后便为其办理业务。公证书载明存款人的遗产由其父母、妻子和儿子继承,其父母、妻子放弃上述遗产的继承权由其儿子继承,被继承人财产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妻子张女士仍然健在,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存款中一半为遗产,另一半应属于张女士财产,不得按遗产继承。且继承人未成年,公证书最后一项注明“由于继承人为未成年人,其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母亲张女士代理”经过与远程人员多次沟通后,最终确定该笔业务应由监护人张女士代为办理。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该行柜员与网点负责人向客户告知其业务复杂,需要办理时间较长,并为客户倒了一杯热水,客户表示自己在其他银行办理继承业务办理了一整天才办完,对业务需要较长时间表示理解。最终经过三个小时的处理,张女士的继承业务成功办理完毕,张女士对工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优质的服务表示认可,对办理业务的柜员与网点负责人提出了表扬,并在网点意见簿上留下了表扬信,在信中称赞该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对工行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杨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