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上路行驶,如何保障安全?首先,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必不可少,其次,车辆必须达到安全标准!然而总有一些驾驶人罔顾道路交通安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这种存在危险的隐患必须立刻“清零”!
3月6日上午11时10分左右,安平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TM***8的低速货车拉着一车丝缓缓驶来,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车身下陷,轮胎已被压扁,有超载的嫌疑,见此情况,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面露难色,表示自己并没有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将车辆引导至治超站进行过泵,经检测,该车核载1490KG,实载9370KG,超过核定载质量100%。
执勤民警在对该车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车车身破旧且生锈,遂对车辆大架号进行查询,检查显示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属于报废车辆,安全隐患极大。
最后,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齐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齐某某无证驾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以及超载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