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的美丽整洁是每一个市民都希望看到的,这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将垃圾按要求正确投放,否则,如有餐饮企业或个人乱投放不按照规定处理垃圾的话,抚宁区城管执法局的环卫执法人员是要上门处罚的哟!
近来,环卫三中队执法人员对城区餐饮业垃圾倾倒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20余家,其中发现有3家餐饮业有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混倒情况,当场责令立即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并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36条之规定对其餐饮业进行依法罚款。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不得出售、倒运或者擅自处理。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河道,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通过检查、教育、处罚,让餐饮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倾倒垃圾的危害,并保证以后会认真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做好分类。
垃圾分类看似平常小事,彰显的是民生大情怀,用制度与规则严格约束垃圾分类管理不可或缺。
我们也呼吁广大的市民朋友,生活垃圾一定要要求入桶,爱护我们周边的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同时,抚宁区城管执法局环卫部门也会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