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将矛盾纠纷止步于诉前。
2020年9月份,张某某在某科技公司工作中将左手砸伤,造成左手中指末节远端骨折部分离断,被送往医院治疗。2021年3月15日,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同年12月13日,经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张某某构成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三个月。该科技公司对初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并缴纳了鉴定费用。2021年12月30日,张某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某科技公司赔偿张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医补助金共计9.7万余元。某科技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给付张某某的赔偿金额过高,向大城法院提起诉讼。
大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工伤事故已一年半之久,双方均已耗费大量精力,故引导某科技公司通过诉前调解化解该起纠纷。诉前调解团队分别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倾听双方诉说,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该科技公司一次性给付张某某7.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某科技公司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撤回再次鉴定申请。一起因工伤事故引发的长达一年半的赔偿纠纷,仅用时五天,在诉前阶段得到圆满解决。
定纷止争化纠纷,案结事了皆欢喜。诉前调解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又缓解了法院审判压力,在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维护了社会和谐,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