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河间市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降低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经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起,对进出河间市城区的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测点。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
诗经路、燕赵大街、瀛南路、瀛西街合围区域(不包含以上道路)。
二、防控检测点设置
1、京开大街与诗经路交叉口南侧
2、京开大街与瀛南路交叉口北侧
3、曙光路与瀛西街交叉口东侧
4、曙光路与燕赵大街交叉口西侧
5、城垣路与瀛西街交叉口东侧
6、城垣路与燕赵大街交叉口西侧
管制区域的其余进出口全部暂时封闭。
三、管制措施
1、特种车辆和疫情防控工作用车出入管制区域的,需持市防控办发放的通行证方可通过;
2、各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及保障城乡正常运转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车辆因工作原因需出入管制区域的,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当日有效),由执勤人员查验身份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切正常并进行登记后方可通过。
3、社会人员、车辆因突发疾病、紧急事件等特殊原因确需出入管制区域的,需持所在地村(居)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当日有效),由执勤人员查验身份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切正常并进行登记后方可通过。特别紧急情况,视情由执勤人员核实并查验身份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切正常并进行登记后通过。
4、河间籍以外车辆及人员禁止出入。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管制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有违反管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解除管制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