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北县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的通告)
张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的通告
2022年3月7日凌晨1:47,阿拉善盟确诊病例闫某及其子从我县境内张石高速郝家营入口入境,入境第一时间被我县交通检疫人员查控。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该二人无疫情重点地区行程轨迹,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均正常,持有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出具的1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通行条件,郝家营交通检疫卡口对其进行扫码登记后放行。随后,交通检疫专班数据组后台工作人员于3月7日凌晨3:05对其进行了电话追踪回访,确认已经于3月7日凌晨2:50离开张北境,该二人所乘过境车辆在张北境内实现闭环管理并销号。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出具的1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张北县入境登记小程序后台登记记录
车辆离境抓拍截图
张北县入口登记后台人员电话跟踪回访记录
2022年3月8日上午10:10,我县通过非官方渠道得知闫某在沽源县所采集的核酸结果呈阳性的信息后,随即启动应急响应,对闫某二人进行了电话流调,并于半小时内将闫某二人行程推送到途径的尚义县,同时对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次次密接人员进行了分级分类管控。目前已管控密切接触人员13人、次密接人员135人、次次密接人员224人、封控居民楼单元92个、单位5个、商铺4个,管控小区13个,涉及人员9362人全部进行了两次以上核酸检测,无异常情况。
张北县疫情防控动态智慧屏
经追踪流调,我县人员王某某、刘某某、郭某某为确诊病例闫某密接人员,现发布三人行动轨迹:
1、王某某行动轨迹:3月6日19时-2022年3月7日8时郝家营收费站值班,8时50分左右下班后乘车(单位车)与同事孙某于9时到交警队做核酸检测(警体活动室做核酸检测,期间大约有10人同时做,做完核酸检测后,10时左右与同事孙某驾车到旧车站安徽板面馆就餐,期间大约5-6人就餐,约20分钟后就餐完毕,孙某开车将其送回家中休息,未再外出。
2、刘某某行动轨迹:3月6日19:30接班,3月7日8:30下班,负责劝返车辆及人员登记。3月7日交班后,8:40从郝家营高速路口到交通局做核酸,约9时14分左右离开采集核酸现场,然后开车到运管站下车,约9:30到明清街速杰汽车养护充气后回家休息。15:00左右去杏花小区南门口室外同10多名牌友打牌,约1小时,然后又到杏花小区东门疫情帐篷呆20分钟左右后回家(帐篷内有三人),自诉其余无外出,18:50左右同5名杏花小区邻居锻炼,约40分钟,回家未外出。
3、郭某某行动轨迹:2022年3月7日上午9时许郭某某交接完班之后自驾车到交警队进行核酸检测,9时30分做完核酸检测自驾车到公安局办公室506交表,当时办公室有三个人,9时50分左右,自驾车到宏昊小区附近的好又多超市购物,根据查看监控,期间佩戴口罩,购买两把牙刷后于10时28分结账离开回到家中,中午12时许一家三口到其岳父家(天保小区东区),大约1时30分左右与妻子自驾车到旭日小区底商晨光文具店购买文具,当时文具店有两名售货员,没有其他顾客。下午3时许,修太阳能人员1人到家中为其修太阳能,直至5时许,修理人员离开。5时30分左右之后无外出,也无到访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22年3月7日、8日与上述时间段有相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主动积极配合社区防疫工作人员的安排,做好核酸检测和其他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味)觉等症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置。
张北县应对新冠病毒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