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际在于春,春季万物复苏、气候宜人,是出行的季节,为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黄骅市交警大队发布春季交通安全提示:
一、要保持充足睡眠,才能精力充沛、才能集中思想,开好安全车。
二、注意察看周围有无情况,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再起动车辆。
三、保持足够的纵、横向安全间隔距离,时刻注意车辆、行人动态,切不可跟随前车太近或并排行驶,防止追尾和碰擦事故的发生。
四、放眼远望前方路面,注意提前发现问题,频繁查看后视镜。
五、拐弯前先降到安全车速,否则在拐弯中途紧急刹车有可能造成翻车事故。
六、涉水后,刹车鼓及刹车片沾水,制动性能降低,此时应慢速、轻踩刹车进行“热磨”,待制动性能恢复后方可正常行驶。
七、超车时待前车让车后,对面无来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超越。发现对面来车,切不可产生冒险侥幸心理,凭自己的高速“插空”,低估对方及被超车车速,造成无路可走,引发事故。
八、道路平坦,视线良好时易产生麻痹思想,缺乏防范事故的准备,尤其是酒后驾车,开快车者缺乏避让准备,容易出现车祸。
九、倒车时应下车观察,做到心中有数,不可凭一面后视镜快速倒车,往往过于自信而适得其反,酿成事故。
十、雨天行车一是不可盲目高速,二是要保持距离。雨刮只能清除一部分地方,当视野变小时,就必须减缓车速。使自己有一个充分预见观察的时间,以应付可能发生的意外。
十一、夜间行车要有性能良好的车头大灯照亮前路,但必须正确使用灯光,两车交会时应互闭远光灯改用为近光灯,以免影响其他车辆的驾驶员。
十二、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法规意识和驾驶职业道德,服从交通民警指挥,自觉遵章按道行驶,遵守行车规定: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闯信号、不超载超速、强超强会、不截头猛拐、不乱停乱放、不滞留候客,严格禁止违反交通标线规定行驶,夜间行车要正确使用灯光,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