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居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青县等县市确诊病例的出现,疫情传播风险逐渐增大,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现向全县居民做如下倡议:
一、主动报备积极配合隔离管控
3月1日以来到过运河区、青县、河间市全域,重点是2022年2月16日(含)以来到过青县家和庭院小区、青县人民医院、青县二中广场旁大板凳火锅鸡,沧州市中心医院(重点是外科楼),3月1日(含)以来到过献县私立求是学校,3月5日(含)以来到过沧州市香堤荣府小区,3月7日(含)以来到过沧州市政务大厅的以上来盐返盐人员均需居家隔离14天,并进行相应核酸检测。从其它中高风险地区的来盐返盐人员点击查看中高风险地区请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配合落实排查、管控等防疫措施,对未主动报备或拒不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倡导非必要不出行
请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省、跨市旅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跨地域出行,务必提前了解途径地和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测温验码,妥善保存行程票据以备查询。
三、倡导非必要不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大型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流动,少聚集,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督查”的原则,所有交通场站、餐饮饭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文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落实红外线测温、一米线、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规范消毒消杀,对未携带智能设备不能扫码人员查验身份证。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请您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自觉养成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卫生习惯。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不食生冷食物,处理食材应注意生熟分开、煮熟煮透。
五、倡导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黄码”情况,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自己和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头痛、咽痛、流鼻涕、味(嗅)觉减退腹泻、乏力等症状,尤其是来自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这些地区人员有接触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倡导主动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如无禁忌症,请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共筑盐山全民免疫屏障一起尽力!
七、倡导积极配合卫生、公安、社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如果您接到卫生、公安、社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要求您配合有关疫情的调查,这说明您可能在前14天内与某地新冠感染者在活动轨迹上存在交集,请您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严格执行有关人员按照防疫规定为您所做的安排,避免可能存在的新冠病毒向您的家人或他人扩散,为自己和家人健康负责,也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
八、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地方疫情防控政策规定, 做到:非必要不跨省、跨市旅行;到公共场所,自觉遵守公共防疫规定,协助维护好一米线不聚集秩序;自己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并号召身边的家人、亲戚、朋友尽早接种新冠疫苗;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聚会、聚餐活动等;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带头自觉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让我们持续关注官方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我们每个公民不仅仅是受保护者,也是疫情防控链条上的参与者、行动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为健康盐山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盐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