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9:00,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秦皇岛市疾控中心转石家庄市新华区疾控中心《关于对保定市无症状感染者刘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函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的同空间(石家庄市吉野家餐厅)密切接触者李某,3月3日18:06-3月4日14:31在海港区有活动轨迹,经调查核实,密接李某2022年3月3日在石家庄站乘坐G1216次(2车13A)于18:06到达秦皇岛站,到站后步行到地下出租车停靠点,18:15乘坐张某某驾驶的出租车(车牌号:冀CRxxxx)于18:34到达汉庭酒店东北大学店。出租车司机张某某被
3月4日11:00李某步行到秦皇岛市中医院与和平大街路口处乘坐出租车(现金支付:15元,出租车号不详),落座后座,微开窗通风,双方全程佩戴口罩。
出租车司机张某某(冀CRxxxx)2022年3月3日-3月9日驾驶出租车在外工作。
请3月4日11:00密接李某于秦皇岛市中医院与和平大街路口处乘坐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及2022年3月3日-3月9日搭乘出租车(冀CRxxxx)的乘客及时向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管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553616/3553625
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