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对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四家经营单位进行通报)
固安县对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四家经营单位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单位责任落实,对3月3日以来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落实防疫措施不力经营单位通报如下:
1、固安县新昌街苹果公寓宏蒲酒店,员工健康监测体温登记不全、消毒记录登记不完善
2、固安县玉井北路丝慕美容美发中心,员工健康监测体温登记不全、两名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有进店人员未进行验码测温登记
3、固安县新源街浪淘沙洗浴,无员工健康监测体温登记
4、固安县永定路玉金宫歌厅,无员工健康监测体温登记、场所消毒无消毒记录。
请全县各经营单位认真履行防疫责任,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共同构建防疫屏障。对执行防疫要求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
疫情防控“单位责任”提示单
一、务必抓好出入登记、测温验码、扫场所码、少聚餐、不聚集等基础性防控措施,发现红码、黄码及体温异常者及时上报属地防疫部门。务必确保所有员工、进入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务必落实好职工信息台账化动态管理,对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防疫部门报告。每天监测、记录员工体温及健康状况,发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
三、务必完善缺勤职工追访制度,所有离岗超过48小时员工返岗前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后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务必确保职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
五、务必保持车间、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环境清洁和通风换气,定期对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进行消毒消杀。
六、务必备足防疫物资储备,做好相应培训演练。
对履行单位责任不力、落实防控措施不实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