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沧州市以外地区来河返河人员管控的通告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石家庄市、保定市陆续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通告如下:
一、沧州市以外地区所有来(返)河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如无法提供,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前往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请勿随意走动)。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河返河,已经来河返河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来河返河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以上人员来河返河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配合落实排查、管控等防疫责任,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有人员不如实报告、不遵守相关规定等线索的,请及时向本辖区举报。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排查管控与外事服务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