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举报重点:
1.利用渗坑、渗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2.私设暗管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3.非法倾倒、处置废机油、电镀污泥、皮革污泥、化工废料、废酸废碱和其他危险废物的;
4.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的;
5.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6.在河道内或河道岸边非法采砂采矿、乱采乱挖、破坏耕地的;
7.向河道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
8.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犯罪;
9.非法采砂、采矿的违法犯罪;
10.假借其他合法开发项目,以平整土地为名进行非法采砂、采矿的;
11.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和其他用地非法采砂、采矿行为的;
12.无证开采、一证多采等违规采砂、采矿的;
13.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14.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排放污染物的;
15.对政府维护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监测数据的,或者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公安机关鼓励社会各界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事项相关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案件线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举报方式
1.举报信邮寄地址;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邮编0743002.举报电话:110、731836815103126366刘警官
涞源县公安局
二0二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