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创文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停车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2022年3月3日起,在全市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什么是“僵尸车”?
长期停放、长期弃用、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影响市容的车辆,包括各类汽车、新能源汽车等。
整治区域
市区所有道路,含小区内道路、未通车路段、断头路、公共免费停车场、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
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核实信息
1、交警大队对整治区域的“僵尸车”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僵尸车”采集车辆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内容,搜集固定车辆形态和停车地点等证据,登记造册。
2、协调骅东、骅中、骅西街道办、黄骅镇政府,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在各小区群内广泛告知清理“僵尸车”行动,告知居民自行清理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辆。
3、向社会发布公告、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车辆。
(二)区别对待,集中清理
1、根据排查采集的“僵尸车”基本信息,对于车辆关系人信息明确并能够及时联系上,车况正常的,通知车主限期处置,对车主逾期不驶离或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嫌疑的,依法进行拖离。
2、对停放在道路、公共停车场及其他公共部位违反停车规定的“僵尸车”车辆关系人信息不明确无法告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停放。拖移中工作人员要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做好登记。
(三)公告通知,分类处置
将已拖移“僵尸车”信息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一是对拼装、报废车辆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报废。二是发现有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及时做好登记,移交刑侦部门处理。三是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车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无人认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以无主车辆进行处理。四是对依法处理的“僵尸车”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基本档案和工作台帐备查。
对在清理整治“僵尸车”专项行动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