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那现实中哪些常见的情况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也许事发并非你意,但肇事逃逸实属故意,从你选择逃逸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了犯罪事实。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一、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