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河刑警:充分发挥“尖刀”作用,严惩各类违法犯罪)
按照县公安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香河刑警大队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切实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多发性侵财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全警发力、齐头并进。2月21日至25日,刑警大队四中队接连侦破案件4起,成功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名,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环境。
严厉打击盗窃类违法犯罪,以“快侦快破快追赃”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发力点,强力开展破案攻坚,最大力度打击违法犯罪,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财损。近日,刑警大队接群众报案称,其停放在安平镇某超市门口的一辆五菱面包车被盗。案发后,刑警大队四中队迅速展开侦办工作,经大力工作,办案民警成功锁定嫌疑男子夏某(男,59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并于2月23日远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夏某对其窜至香河县安平镇某超市附近,将一辆五菱面包车盗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夏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紧盯涉案资金流向,持续加大深挖力度,围绕相关线索进行摸排调查、落地研判。经查,2021年4月至7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帅(男,29岁,河北承德市人)伙同王某丽(女,31岁,河北保定市人)利用王某丽提供的支付宝账号为某网络赌博APP提供网络资金支付、结算和流转,涉案账户资金流水近两千万元,两人获利人民币十万余元。2月24日、25日,民警先后将两人抓获归案。经查,2022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2岁,吉林省白城市人)将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及手机给他人使用,后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涉案金额400余万元。2月24日,民警经信息研判,在香河县某KTV成功将刘某抓获。经查,2022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0岁,香河县人)为获取利益,在明知对方使用银行卡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实名办理的四张银行卡销售给他人,银行卡涉案金额170余万元。2月25日,在新华街道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张某被成功抓获。目前,张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刑警大队充分发挥一线“尖刀”作用,积极查找案件侦破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强警种联合作战,进一步健全信息采集机制、强化智慧警务支撑,以“硬碰硬”的打击力度换来“实打实”的平安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