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示窗】“任性”电动三轮车过马路,引发交通事故!)
2月26日18时许,一辆小型轿车沿辖区千武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崔庙村路口西侧处时,与对向行驶左转弯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车祸猛于虎,交通事故发生时,往往会让人猝不及防。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阜城交警提醒:不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过路口、转弯时,一定要先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同时电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车的过程中要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