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22时左右,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裕华交警大队执勤人员接到指令,赶到槐安路建华大街西北角处理一起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在拍摄涉事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驾驶证时,乘车人李某某酒后情绪失控,辱骂、殴打执勤人员,致执勤人员鼻腔和上嘴唇出血。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增援民警将李某某带至辖区派出所处理。
经初步调查,涉案男子李某某当晚在某饭店与他人一起饮酒后,搭乘涉事机动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李某某下车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辱骂,用手掐其头部,在执勤人员处理交通事故时,又对执勤人员进行辱骂、殴打。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