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河北省委副书记廉毅敏、副省长严鹏程表示祝贺,并对省红十字会的工作给予肯定。副省长严鹏程作出批示,勉励省红十字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自“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河北省红十字会履职尽责,开拓创新,着力推动立法。2018年,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成为红十字会法修订后第一个出台实施办法的省份。“三免”待遇等六大亮点引起强烈反响。2019年,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红十字会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持续营造知法、用法浓厚氛围。2020年,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关于执法检查提出的建议和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