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行与救助并举,司法温暖群众心——安新县人民法院让31名农民工舒心过年)
“没想到拖欠了这么多年的工资还能拿到手里,真心感谢安新县人民法院的帮助,我们也能回家过个好年了”,2022年春节前夕,桂某某等31名农民工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表达感谢。在我院不懈努力下,圆满解决了其工资被拖欠数年的难题,全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桂某某等31人大部分来自重庆、江西等省外地区,2018年进入被执行人李某某位于安新县的制鞋厂工作,2019年该企业注销时共被拖欠工资54万余元。此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某为浙江温岭人,原告起诉前已返回浙江,且其涉及多起诉讼,房屋等财产已被温岭法院拍卖,名下账户等亦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李某某本人也因病住院,确无经济能力偿还这笔工资。桂某某等原告长期在外务工,辛苦一年却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所有人都在焦急等待执行结果。
面对这种情况,我院加强部门协作,执行团队与审判团队密切配合,多次研讨解决方案。同时耐心做好桂某某等人的思想工作,安抚其焦虑情绪;并抓紧时间联系当地法院,委托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保险、公积金等信息,及时采取冻结、划拨等手段,追缴到位部分财产。同时,我院充分考虑到这些农民工的困难处境,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积极为申请人筹集司法救助金165000元,帮助其度过难关。其后,我院持续加强工作力度,经多方努力,将案款追缴到位并按照比例分别发放给桂某某等人。
农民工工资问题牵涉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其家庭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大局稳定。该院一直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日常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2021开展的“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中,成功执结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力地震慑了其他被执行人,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司法温情上作出表率,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