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醉酒驾车酿事故,这就是“侥幸的代价”!)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无视蜀黍的劝诫与家人的叮嘱,酒后还是握起了方向盘。结果...
2022年2月9日16时15分许,孙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人民路与恒通大街交叉口东侧时,与沿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左转弯掉头的由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现场对两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孙某某检测结果为16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驾驶人孙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4.4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且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面的事故案例请各位朋友们能够引以为戒,消除侥幸。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的承诺。珍爱生命请您远离酒驾!
酒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