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黄骅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结合“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治理”和“迎冬奥、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严查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大货车安全隐患。
2022年2月9日21时36分许,交警大队民警与交通执法人员在山深线黄骅市境内373公里960米处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仝**驾驶的冀JU***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行为。过泵单显示,该车限重49吨,实际装载105.55吨,超限超载比例115.4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查扣记录、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单和称重、卸载单等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交警大队依法作出对驾驶人仝**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