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等人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卡密自动发货平台,并提供自动发货及支付结算服务,按照单笔交易订单金额的4%或者5%收取手续费从中牟利。该平台共计销售各类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账号密码490余万条,被告人王某非法获利110余万元。
开庭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对自己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下一步,新华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信息网络领域的整治工作,对涉及信息网络犯罪快审快结,切实维护网络管理秩序
近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等人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卡密自动发货平台,并提供自动发货及支付结算服务,按照单笔交易订单金额的4%或者5%收取手续费从中牟利。该平台共计销售各类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账号密码490余万条,被告人王某非法获利110余万元。
开庭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对自己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下一步,新华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信息网络领域的整治工作,对涉及信息网络犯罪快审快结,切实维护网络管理秩序